1. **K他命分類**:
-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款,K他命被歸類為「第三級毒品」。
2. **販賣第三級毒品的刑罰**:
-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,販賣第三級毒品者,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- 同條例第6項規定,未遂犯亦處罰。
3. **兒童和青少年販賣K他命的處罰**:
- **未滿十二歲之兒童**:
- 根據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,不罰。
- 滿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,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之1第1項規定,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時,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。
- **滿十四歲、未滿十八歲之少年**:
-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,少年法院認定其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時,應裁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。
- 根據刑法第18條第2項,得減輕其刑。
- **未滿十四歲之少年**:
- 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3項,應由少年法院適用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。
1. **販賣毒品刑責**
- **第一級毒品**:
-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
- 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科新臺幣3,00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二級毒品**:
- 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1,50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三級毒品**:
- 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1,00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四級毒品**:
- 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
2. **轉讓毒品刑責**
- **第一級毒品**:
-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二級毒品**:
- 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三級毒品**:
-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
- **第四級毒品**:
-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
- 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
3. **販賣毒品未遂**
- 若毒品交易雙方已達成合意但未交付毒品,屬於「販賣毒品未遂」。
-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6項,販賣毒品未遂犯亦受刑罰,但可依刑法第25條減刑。
4. **販賣毒品初犯與緩刑**
- 緩刑條件之一是「宣告刑在兩年以內」,而販賣毒品最低刑期超過兩年,因此需要有減輕事由,才有可能透過律師爭取緩刑。
5. **爭取緩刑的三種狀況**
- **販賣未遂**:
- 若販賣毒品未遂,可依刑法第25條減刑,達到緩刑條件。
- **自白認罪**:
- 被起訴後自白認罪,承認犯罪行為,有機會被認為「犯後態度良好」而減刑,進而爭取緩刑。
- **供出上游並協助破獲**:
- 供出上游並協助檢警破獲上游,有可能減刑或緩刑,但需確保供出的是真正的上游毒品來源。
### 案例分析
- **Toyz(劉偉健)販賣大麻煙彈**
- 被檢察官以販賣二級毒品罪起訴。
- 若被認定為販賣二級毒品,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;若被認定為轉讓二級毒品,最高刑期為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