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的,配偶權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。如果你的配偶認為你侵犯了其配偶權,對方可以根據《民法》第184條第1項前段提出侵權行為的訴訟。
###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
《中華民國民法》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:
> **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**
根據這條法律規定,如果你故意或過失地不法侵害了配偶的權利(例如婚外情等),配偶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。
### 提出離婚的流程
1. **準備文件**:
- **離婚訴狀**:詳述離婚的理由(如感情破裂、侵害配偶權等)。
- **結婚證書**:證明婚姻關係的存在。
- **身份證明**:如身份證、護照等。
- **財產證明**:財產狀況的相關文件。
- **孩子的相關文件**:如有孩子,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等。
2. **遞交訴狀**:將離婚訴狀及其他相關文件遞交到家庭法院。
3. **法院程序**:
- **調解**:法院可能會先進行調解,以期雙方達成協議。
- **庭審**:如果調解無效,將進行正式庭審。雙方需要出庭並提供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。
4. **法院裁決**:根據雙方的陳述和證據,法院會做出離婚判決,包括財產分配、孩子監護權等。
### 特別注意
- **侵害配偶權訴訟**:此類訴訟可能涉及婚外情等問題,會影響法院對離婚及財產分配、監護權的裁決。
- **法律建議**:建議你諮詢家庭律師,了解具體法律程序和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### 總結
如果你的配偶依據《民法》第184條第1項前段對你提告,你可以同時提出離婚訴訟。建議你尋求專業法律建議,以確保你的行動符合法律規定並保護你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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