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環境保護署(EPA)宣布開放為期 30 天的公眾評論期,以對 Syngenta 提交的新產品申請進行意見徵集。該新產品包含活性成分 dicamba S-metolachlor,並提議對耐 dicamba 的棉花和大豆進行頂部應用。公眾評論期符合《聯邦殺蟲劑、殺真菌劑和殺鼠劑法》(FIFRA)的要求,旨在收集有關 dicamba 新使用模式的反饋意見。

 

Syngenta 提議的標籤允許在大豆的 V2 生長階段(植物的第二組三片葉完全展開)之前、期間和立即種植後以及大豆植物頂部應用,但不得晚於每年 6 12 日。在這一提案中,棉花在第 6 片葉生長階段之前、期間和立即種植後以及棉花植物頂部應用,但不得晚於每年 7 30 日。更多詳情請查看 Syngenta 提議的標籤。

 

與所有與申請接收通知相關的公眾評論機會一樣,此行動不應被解釋為 EPA 支持未來批准的註冊申請。如果 EPA 確定此或其他任何註冊申請(包括頂部 dicamba)的申請符合 FIFRA 新用途註冊標準,EPA 將在未來時間提供單獨的公眾評論機會。

 

要閱讀有關 Syngenta 提議的註冊申請並提交評論,請參閱 Regulations.gov 上的註冊簿 EPA-HQ-OPP-2024-0154。公眾評論期將在《聯邦紀事報》發布後 30 天內結束,即 2024 8 22 日。EPA 將在註冊申請過程中審查公眾評論,並將任何反饋納入註冊決策中。

 

 背景

 

Dicamba 是一種在農作物田間的指定階段使用的除草劑,主要用於玉米、棉花、高粱、大豆、甘蔗和其他作物。自 2016 年起,dicamba 首次註冊用於耐 dicamba 的棉花和大豆的頂部使用。在 2017 年和 2018 年,EPA 修訂了所有頂部 dicamba 產品的註冊,因為農民報告 dicamba 離田移動造成的作物損失和經濟損失。2020 6 月,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撤銷了 2018 年的註冊,理由是 EPA 嚴重低估了其承認的風險,完全沒有承認其他風險。” 幾天後,EPA 發布了一份命令,處理受影響產品的現有庫存。

 

2020 10 月,EPA 為兩種 dicamba 產品發布了新註冊,並將另一種 dicamba 產品的註冊延長至 2025 年。所有三個註冊均包括新的措施,旨在防止目標以外的移動和對非目標作物和其他植物的損害。2022 年和 2023 年還進行了進一步的州級修訂。

 

在針對 EPA 的訴訟中,2024 2 6 日,亞利桑那州地方法院裁定撤銷 2020 XtendiMaxEngenia Tavium 的頂部 dicamba 產品註冊。2024 2 14 日,EPA 發布了一份現有庫存命令(後於 3 12 日修訂),允許有限的銷售和分發已在農民手中或貿易渠道中的 dicamba 頂部產品,但禁止使用這些產品,除非符合先前批准的標籤規定,這些規定包括旨在減少因農藥移動引起的環境損害的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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