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現行公文程式條例規定,公文分為「令」、「呈」、「咨」、「函」、「公告」、「其他公文」六種

 

1. **令**:通常用於公布法規、命令、指示等上級對下級的指示性文件。
2. **呈**: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呈報事項或請示問題的文件。
3. **咨**:同級機關或非隸屬關係機關之間相互詢問、商洽或答復的文件。
4. **函**:機關之間或機關與個人之間的聯繫、答復或詢問的文件。
5. **公告**:向社會或特定對象公布的文件,通常涉及重要事項或政策信息。
6. **其他公文**:不屬於上述類別的其他各種公文文件。

這些分類有助於規範和統一公文的處理流程和格式,使各級機關之間的溝通更加順暢和有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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