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要點:
1. 目標:減少溫室氣體淨排放55%,避免產業外移,維護競爭力。
2. 實施細節:2023年起試行3年,2026年正式實施,進口商需購買碳排放憑證。
3. 影響範圍:直接影響國內相關產業,對進出口貿易有重大影響。
4. 歐盟對進口產品的政策:對已徵收碳費或實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產品給予優惠。
5. 對我國的影響:需要加快應對碳費或碳交易問題。
- 碳定價機制要點:
1. 碳定價的起源:自2015年巴黎協定締約方達成後,對全球經濟轉向低碳經濟的需求增加。
2. 實施方式:主要採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(EU ETS),通過政府或市場定價,對每公噸二氧化碳排放者收取稅費。
3. 效應:創造財務誘因,推動企業轉向更低碳的生產方式,促進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和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。
- CBAM法案的設計機制:
1. 實施期程界定:試行期(2023-2025年)和正式實施期(2026年起)。
2. 適用進口品界定:針對高碳洩漏產品,如鋼鐵、水泥、鋁製品、化肥和電力等基礎原物料。
3. 成立CBAM管理機構:各歐盟會員國需成立CBAM管理機構,負責審核申報資料和管理CBAM憑證。
4. 進口貨品含碳量計算準則:進口商需申報進口貨品的碳排放量,如無相關資料可使用預設值。
5. CBAM憑證購買與扣抵:進口商需購買足額的CBAM憑證,可根據免費排放權核配量和第三國繳付的碳成本進行扣抵。
6. 遵約與行政管理:進口商需於每年5月31日前購買足額CBAM憑證,並在次年6月30日前履約。如未履約,將面臨罰款。
7. 豁免:已參與歐盟ETS或與歐盟ETS連結國家將可豁免CBAM憑證繳交。
- 碳定價政策與巴黎協定的影響要點:
1. 碳定價對於巴黎協定的目標具有關鍵性影響,但全球大部分碳價仍低於實現巴黎協定所需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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